发布时间:2015-03-30 10:53:07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2015年2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查处的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要求,截至2015年3月20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向我部报送了2015年2月份《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月度汇总表》(各地查处汇总情况见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
受春节假日及部分地区冬季停工影响,2015年2月全国各地共排查建筑工程项目26307个,涉及19357家建设单位、20946家施工企业,比上月有所减少。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一)违法行为类别情况
经查,共有493个项目存在各类市场违法行为。其中,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69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14.0%;存在转包行为的项目24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4.9%;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56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11.3%;存在挂靠行为的项目34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6.9%;存在“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它各类市场违法行为的项目310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62.9%。
各地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265家;有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340家,其中,有转包行为的企业24家,有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50家,有挂靠行为的企业28家,有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9家,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企业229家。
(二)处罚类别情况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罚款、限制投标资格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25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35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其它处理的企业217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其它处理的个人177人;罚款总额1544.6万元(含个人罚款10.2万元),没收企业违法所得38.6万元。
(三)各地查处工作情况
从查处的违法工程项目数量看,四川、山东、湖南、江西、浙江、内蒙古等6个省(自治区)查处力度较大,分别查处项目53个、51个、42个、41个、32个、29个(见图1)。
从查处的转包、挂靠等4类违法行为看,内蒙古、浙江、湖南3个省(自治区)查处项目较多,分别为28个、23个、17个(见图2)。
从行政罚款的金额看,河北、黑龙江、广西、江西、广东、四川等6省(自治区)处罚力度较大(见图3)。
对以上工作力度大、位居前列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表扬。
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对违规项目和违法企业的督查及打击力度逐步加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个别地区工作开展仍欠力度,从上年11月至本月的各地报表情况看,全国514个地级市(含直辖市下属区县、省管区县,下同)中,有涉及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5个地级市检查项目数、检查建设单位数、检查施工企业数及各项查处情况连续4个月均为“零记录”,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现象较为严重。这15个地级市分别是:天津西青区,河北张家口市、承德市,黑龙江绥芬河市、抚远县,河南安阳市,西藏那曲地区,甘肃嘉峪关市、临夏市,新疆博州、巴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哈密地区、阿克苏地区。对以上地区予以批评。
请各地摸清所属行政区域在建工程项目总数,严格按照建市﹝2014﹞130号和建办市函﹝2014﹞545号文件要求,深入务实抓好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真实准确上报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数据,减少误报、漏报,坚决杜绝谎报,并将查处汇总情况于每月10日前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