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出报价(见下表)。施工合同约定:
(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从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达到合同总价10%的月份开始,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30%扣回,扣完为止。
(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间接费费率10%,利润率5%,计税系数3.41%。
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见下图(时间单位:月)。
施工开始后遇到季节性阵雨,施工单位对已完工程采取了保护措施并发生了保护措施费;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单位提高安全防护等级,发生了防护措施费。施工单位提出,上述两项费用应由建设单位另行支付。
施工至第2个月月末,建设单位要求进行设计变更,该变更增加了一项新的分项工程N,根据工艺要求,工作N在工作E结束以后开始,在工作H开始前完成,持续时间1个月,工作N的直接费为400元/米
3,工程量为3000m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