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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某安装工程公司同时承担某石油化工企业新罐区4台10×104m3原油储罐建设项目和相邻老油罐区的6台成品油罐检修项目。施工使用的主要设备为电焊机、空气压缩机、剪板机等。安装工程公司为此成立了项目部,统一负责新罐区的安装工程和老罐区的检修工程。
为了保证现场安全,在用电方面采取以下措施:施工电源从业主提供的箱式变电站引出,下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配置了漏电保护;手持式砂轮机(额定电压为220V)等Ⅱ类移动电器采用的闸刀开关及其熔丝要和其对应的电器功率相适应;某台分配电箱供电的2台电焊机,由于不同时使用,将其并联连接,共用一个带有过流保护的自动空气开关保护。
在老罐区某200m3成品油罐内作业使用电压为36V的行灯照明,且有金属保护罩。
为了保证在罐内受限空间的作业安全,安全措施主要为:
1.关闭所有与受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的阀门,且在作业前进行检查;
2.受限空间的出、人口畅通;
3.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等;
4.采取自然通风,必要时强制通风。
合同约定新罐区当年3月开工,当年9月竣工。新罐区主体工程于6月完成,由于消防泵房内的消防泵供货合同定于8月份交货,因此,截至7月底,消防系统的工程除了消防泵未安装外,其余报警装置已调试完,消防管线试压合格。7月底,业主分析油品价格上涨,为保证年度效益,决定8月1日罐区首先投入使用。为了保证安全,同时购买一批干粉消防器材放在罐区作为火灾应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