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某城市郊区新建一级公路长3km,路面设计宽度15m,含中型桥梁一座。路面面层结构为沥青混凝土。粗粒式下面层厚8cm,中粒式中面层厚6cm,细粒式上面层4cm。
经批准的路面施工方案为:沥青混凝土由工厂集中厂拌(不考虑沥青拌和厂设备安装拆除费、场地平整、碾压及地面垫层等费用),8t自卸汽车运输,平均运距3.98km,摊铺机分两幅摊铺。预算定额分项(直接工程费)见下表。
合同中路基回填土方量为11000m3,综合单价为20元/m3,且规定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或等于)10%时可调整单价,单价调整为18元/m3或22元/m3。
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了桥梁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单位:天)监理工程师批准了该计划。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经监理工程师计量,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路基回填土方量为10000m3。
事件2:工地附近无电源。为此施工单位准备了一台发电机组。西桥台基础第一桩从7月6日7:00开始灌注混凝土,12:00因发电机组故障,灌注作业被迫停工,施工单位立即组织人员抢修,于3小时后修复,导管拔出就位到原灌注顶部后继续灌注。
事件3:东桥台施工过程中,基础出现裂缝,裂缝产生的原因是设计方案不完善,监理工程师立即下达了该工作暂停令。经监理工程师审核,裂缝处理费用增加25万元,工期增加10天,停工期间窝工费用补偿1万元。
事件4:基础施工完成后,业主要求增加一小型圆管涵。施工单位接到监理指令后立即安排施工。由于原合同无可参考价格,施工单位按照定额计价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圆管涵的报价单。监理工程师审核后认为报价太高,多次与施工单位协商未达成一致,最后总监理工程师做出价格确定。施工单位不接受监理审批的价格,立即停止圆管涵施工,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明确提出只有在圆管涵价格可接受后才能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