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二建考试第二批次《工程法规》考前需要了解的知识点

发布时间:2021-05-26 17:52:57

 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第二批次将在5月29日、30日举行,第一批次的法规科目难度并不大,所以考生们还是要想办法抓住基础分,为此筑学网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21二建考试第二批次《工程法规》考前需要了解的知识点,以下是具体内容。

2021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冲刺考点:法规里的“五金”

法规里的“五金”

一、定金

作用: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4.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二、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1.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可主张:(取最大值)守约方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违约金+定金;守约方选择适用定金条款→2倍定金;2.守约方(收受定金的一方)除定金外还可主张:(取最大值)守约方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违约金;守约方选择适用定金条款→定金。

三、投标保证金

2021二建法规高频考点

四、履约保证金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引导承包企业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

五、质量保证金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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