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拦湖大坝加固改造工程发包人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8000m3,单价为20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开工前发包人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自第一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留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不超过估算工程量10%时,单价不调整;超过10%时,对超过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4)工程预付款从累计工程款达到合同总价的30%以上的下一个月起,至合同工期的
第五个月(包括第五个月)平均扣除。
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量见表1F420155—2。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表表1F420155.2
月份 |
7 |
8 |
9 |
10 |
11 |
12 |
完成工程量(m3) |
1200 |
1700 |
1300 |
1900 |
2000 |
800 |
累计完成工程量(m3) |
1200 |
2900 |
4200 |
6100 |
8100 |
8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