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人二建“挂证”被罚,“挂证”是怎么查出来的?

发布时间:2022-10-14 11:50:54

 

  • 34人因二建“挂证”撤销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这34人原工作单位分别是:

 

  1. 职业技术学院

  2.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人)

  4. 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5.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6.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5人)

  7. 投资有限公司

  8. 地质工程研究中心

  9. 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10. **中学

  11. 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2. 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3. 置业有限公司(3人)

  14. 实业有限公司

  15. **小学

  16.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三分部) 

  17. 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8. 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9. 县自然资源局

  20. 核工业***研究所

  21. 地质局测绘大队

  22. **地质队

  23.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4. 工程有限公司

  25.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6. **市绿化管理处

    “挂证”是如何被查出来的?

    方法1、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
  27. 该方法通过“四库一平台”,即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省市建设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内部信息数据比对,主要查处的是“一人多单位注册的‘挂证’”

    一人多单位注册,无论是一人多证多单位注册,还是一人一证多单位注册,都将被发现查处。有人说,我在两个省不同单位注册,这种情况省监管平台是查不到的,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管平台是可以查出的。

    方法2、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

    该方法将社保信息与住建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注册信息进行比对。

    社保信息确定人员工作单位,注册信息确定证书注册单位,两者一致,确定为人证合一;两者不一致,确定为人证分离,将被认定为“挂证”。方法2主要查处的是“人证分离的‘挂证’”。

    方法3、对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方法3是在“人证合一”的情况,通过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查处,查处成本相对较高,主要手段有以下几种:

    1)通过检查指纹、人脸识别等考勤信息,主管部门了解执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直接到达项目现场,了解执业人员是否在岗,向相关人员询问项目信息,若不知晓,可判定为“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