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国家某重点工程氧化铝生产基地二期工程项目采用采购及施工总承包(PC)方式,总承包方对6种40台高压容器进行设备采购招标。其中16台压煮器制造工艺复杂,国内仅有少数专业公司有能力制造。 为了搞好这批重要设备的采购工作,总承包方按照设备采购询价的工作程序,在已有的合格供货商名录中,挑选形成潜在设备供货商的“短名单”,并结合所采购设备的实际情况,对“短名单”中的潜在供货商进行了进一步资格审查,着重审查供货商的下述情况: (1)技术能力、生产能力;(2)生产任务的饱满性;(3)信誉。对符合要求的供货商发放了设备采购询价文件(招标文件)。 为力求采购工作的规范、权威和公正,总承包商成立了8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包括压力容器和焊接专家2名、业主代表3名、银行投资人1人、上级主管部门2人。评标委员会对供货商的投标文件进行了符合性审查,并经过详细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最终确定中标人。